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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6-27 浏览次数:199次

 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X-CG-2023-0627  

三、磋商简要说明:

3.1采购范围:包括企业债券申报发行主承销服务及企业债券兑付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登记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负责推荐并组建中介机构团队,主承销商推荐符合企业债发行要求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公司等)并经招标人认可。

3.2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  

3.3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

3.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

3.5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具体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6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具体还本付息方式以监管审批为准。

3.8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承销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债券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并对发行余额进行包销;主承销商应当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在承销协议中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的承销方案。

3.2资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发债相关服务机构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里查询到的登记基本信息及登记变更记录截图)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需向招标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28日至2023年7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

5.3磋商文件获取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香格里拉2号楼2单元1306室

5.4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5)提供证券期货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的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1.以上所有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5竞争性磋商文件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10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香格里拉2号楼2单元1306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街道十八里庙发投公司

联系人:陶先生  

 话:1759690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人:吴女士

  话:1513976606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话:1513976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