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ZX-CG-2023-0627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04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3年07月10日15时00分
2、开、评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香格里拉2号楼2单元1306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价 |
1 |
包括企业债券申报发行主承销服务及企业债券兑付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登记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负责推荐并组建中介机构团队,主承销商推荐符合企业债发行要求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公司等)并经招标人认可。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1.40%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匡效功、张莹莹、明月。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中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5000元
九、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期限: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街道十八里庙发投公司
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1759690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4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13976606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139766069
版权所有: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电话:0371-6778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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