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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豫剧马派表演人才培训(观摩及成果展示)成交公告
日期:2023-08-14 浏览次数:224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X2023-LY25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艺术基金--豫剧马派表演人才培训(观摩及成果展示)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0803

5、评审日期:20230814

二、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国家艺术基金--豫剧马派表演人才培训(观摩及成果展示)

洛阳豫剧院演艺有限公司

洛阳市老城区周公路11号

3445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家艺术基金--豫剧马派表演人才培训(观摩及成果展示)

详见磋商文件

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11日历天

详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冯树枝、董锦凤、王雪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3938877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创智广场22108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667763

 

2023814